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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机构编制“12310”互联网举报受理大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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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举报须知
受理范围

1、违规设置机构;

2、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;

3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或编制数量;

4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;

5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问题。


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,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,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,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。如反映其他方面问题,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
注意事项

1、请认真填写举报表单中所列项目,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。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2、提倡实名举报。实名举报要填写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,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。

3、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,缩短受理工作周期,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,建议先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。

4、举报需提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证据,如时间、地点、相关文件等,以便于受理。

5、举报人还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。举报电话:12310(前面加拨区号)。

6、请勿重复举报。重复举报信息会被网站安全软件视为垃圾信息而过滤,多次重复举报的用户将被禁止访问。

7、填写举报表单所列项目时,请勿涉及国家秘密、引用涉密文件,如有违反后果自负。

工作流程

1、对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且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,按程序报批后受理。已经受理的举报件,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举报的内容、性质等情况,分级负责办理。

2、对实名举报的举报人,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。

3、举报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举报的,不予受理。


(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,15秒后方可点击“我要举报”)